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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延期交房的第50天应该怎么做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关于房地产项目延迟交付的问题,购房者有权利实施通知催促的程序,敦促开发商加快交房进程,并对超出合同规定期限的损失进行赔偿;经过提前告知之后,若三个月内开发商仍然没有任何正当原因仍然拖延交房的事实发生,那购房者便可依法解除与该公司签订的合同,同时要求开发商全额退回已经支付的房款以及利息,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作为房地产开发企业,他们必须严格遵守合同中的约定,确保所有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都能如期交付到买受人手中。如果因为不可抗力因素或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特殊情况需要延期交付,房地产开发企业也应及时向买受人发出通知。当一方当事人未能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时出现了违反约定的行为,那么他就应该承担起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
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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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2 8:3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