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的认购定金能退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房屋认购过程中,如果交付了定金且并未出现购房者有违反约定的行为,那么该笔款项是可以退还的。
此外,若因不可抗力或其他非人为因素造成无法签订商业合同,或是对于协议及其附加协议的条款理解未能达到共识从而未能完成合同签署的,以及出售房产方由于单方面原因导致无法履约等情况,这类情况下所支付的定金都是可退回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 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 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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