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限售退房不算违约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面临房地产开发商实施的违约行为时,买方可依据现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切实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并对开发商的违约行为依法追究。在签订了严谨且具有法律效力的房屋买卖契约之后,无论是合同的当事人还是执法人员都必须认识到,完全按照约定内容公平公正地履行契约条款,这是至关重要的环节。当开发商违背了合约中的任何一项条款,他们就应当根据合同中的详细规定,无条件地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经济损失,并且承担因此对买方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果因为开发商的违约行为导致买方不得不终止购买,那么除全额退还房价以及相应利息外,开发商还应依照合同约定,支付约定数额的违约金。若违约金仍无法弥补购房贷款损失以及房屋装修等额外支出,买方亦有权利视实际情况,向开发商提出进一步的赔偿要求,具体的赔偿金额将由买方和开发商在合同中事先商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是指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 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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