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强奸罪还没逮捕前能拿赔偿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奸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及强奸罪行的案件审理过程中,倘若犯罪嫌疑人尚未遭到逮捕,那么受害者有可能依法获得一定金额的赔偿。
然而,这往往需要经过与嫌疑犯本人或者其亲属的深入沟通和协商才能达成赔偿协议。 在现实生活中,这类自愿赔偿的行为势必会对案情的发展与处理结果产生不小的影响。 假设犯罪嫌疑人能够积极地进行赔偿,且得到了受害者的谅解,那么在接下来的刑事诉讼程序中,他们很有可能会被视作是从轻发落的情节之一。 然而,我们必须明确指出,刑事犯罪的赔偿并不等同于刑事责任的免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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