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品房延期一般多久给违约金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开发商未能按照约定日期交付房屋,则应视为其构成了明显的违约行为,购房者有权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追究其违约责任。具体而言,若经购房者多次书面催告后,开发商仍无法于三个月之内履行交房义务并且无法提供合理合法的理由予以解释,那么购房者便可依法行使法定解除权,终止与开发商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关系,同时要求开发商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经济损失。
然而,如果经过催告之后,开发商能够在三个月内如期完成交房手续,那么购房者将无权解除合同,但仍然有权向开发商提出赔偿请求,以弥补因逾期交付而导致的经济损失。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 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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