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地产纠纷处理法律制度有哪些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商品房买卖合同所引发的法律争议,相关法规明确表明了这样几点:对于因为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过失而无法按照合约约定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情况,或者房屋的质量状况未能满足合同约定的标准,甚至经过维修之后仍然无法恢复到约定的质量水平的情况,以及逾期交付房屋超过一定时间期限的情况,购房者有权提出解除合同的要求,并应当得到法院的支持和认可。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买受人以出卖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另行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将房屋交付使用,导致其无法取得房屋为由,请求确认出卖人与第三人订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的,应予支持。 第九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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