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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预售合同需要收回吗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对于商品房预售合同来说,其签订过程中难免会出现需要解除合同的情况。不过,在这一环节中,我们需要明白解除合同是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的。因此,针对不同的解除合同的原因,各方应当明确自身的过失程度,以便能够划定各自相应的违约责任承担范围。举例来说,如果是因为买方自身违反了合同中的某些条款,那么他就必须要依照合同中已经约定好的关于违约责任的内容,向卖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当然,假如合同中没有明确规定违约金的具体比例,那么我们可以参考中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所规定的标准来执行。反过来看,如果是卖方违约的话,那么他就应该依据之前签订的购房协议中的相关约定,承担起相应的法律责任以及经济赔偿。
另外,如果在签订预售合同之后,该合同已经在房地产管理部门完成了备案手续,那么在解除合同的时候,还需要前往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注销备案手续。所谓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实际上就是指商品房预售方和预约购买方之间达成的一份书面协议,预售方承诺在预约购买方约定的时间内,将已经建成的成品住房的所有权转移给预约购买方,而预约购买方则需要按照预售方提出的定金要求支付款项,或者支付部分房款并且在约定的期限内接收房屋。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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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9 17:0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