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肥客户买房违约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协议中已对违约金事项作出明确规定,则如有一方违反该条款,应依照合同所载明的违约金标准进行赔偿。
然而,如约定的违约金数额低于实际损失金额,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可依据当事人的申诉请求对此进行相应提升;反之,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超出实际损失范围,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亦可根据当事人的申诉请求酌情予以适度降低。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违约金】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 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 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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