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拍房借款合同纠纷案如何定责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参与竞购通过司法拍卖途径公开出售的房产过程中,务必关注到可能存在的未予充分解决的债务纠纷。倘若债务人未能依照书面协议按时足额地履行其所应承担的债务责任,或者出现了合同条款中所明确列出、足以引发债权人启动并实现其抵押担保权利的特定状况,依据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债权人将会依法享有对该房产拍卖所得收益的收取权力,并且在这种情况下,他们还能够优先于其他类型的借款方享受资产被全额清偿的权益。但是,倘若拍卖所得的资金数额远不足以覆盖全部债务,那么这就有可能导致与抵押权人之间产生各种形式的争议和纠纷。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一十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 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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