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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预售合同共有人要填吗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在签署购置房产之合约时,协议文本中完全列明各签约方当事人的姓名,这种做法在法律范畴内并不受任何限制。按照现行有效的相关法律规定,若当事人明确决定采用书面合同形式来缔结契约,那么当契约双方均完成签字、盖印或者输入指纹后,该份合同便宣告生效。
然而,在此之前,倘若缔约一方当事人履行了主要的义务并且另一方自愿接受,那么该份合同也应被认可为有效成立。
再者,法律、行政法规可能会对于某些特定种类的合同设定必须采取书面形式订立的强制性规定。但是,即使当事人未能遵循这项规定,只要一方当事人已经全面履行了关键义务且另一方自愿确认接受,那么这份合同仍旧应当视为已经合法且有效地建立起来。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
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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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2 22:58: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