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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交房不能如期交房吗广州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关于出让方延期交付房产的事项,买方具备启动催告程序的权利;在经过催告程序后的合理期限(通常为三个月)内,如果出让方仍然无法履行其合同约定的义务,那么买方有权力选择终止购房合同并请求退还已支付的全部款项。
然而,针对退房请求的申请应于催告程序结束之后的次年一年内提交,除非双方另有书面协议对此作出特别规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
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
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
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开发商延期交房经催告达到三个月的可以退房。
购房者可以发出书面催告,与开发商约定合同最终履行期限;
催告达到3个月以上购房者可以行使解除权,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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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2 18:2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