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给定金了怎么退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定金通常用以充当交易价款或在未能达成协议时予以退还;若支付定金一方按约履行了合同义务,但却未能获得退还之定金者,可以考虑与其协商解决,若未能达成一致,亦可依法提起诉讼程序。
其次,若因非由当事人双方所能控制的原因,致使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法顺利签订,则出卖方应无条件地将定金全额返还予买方。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 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 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民法典》第五百九十条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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