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有交房违约金是否能赔偿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由于我们自身的缘故,未能按时完成房屋交接工作,已然构成了违约行为,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支付违约金。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若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并未对违约金金额或损失赔偿金额的计算方式作出明确约定,则此类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金可依照下列规范进行估算:对于逾期支付房款的情况,按照未支付的购房总价款,运用中国人民银行所定制的相关机制计算金融机构收取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进行核算;如涉及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问题,则应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内有关主管部门公开发布的数据、或者由具有资质的房地产评估机构所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来确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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