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定性为一房多卖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房多卖行为指的是卖家采取先期或同期方式,以多个购房交易合同为手段,向多个独立的购买方出售同一标的房屋。当消费者遭遇此种情形时,首先应尝试与开发企业进行和解,主张继续执行原有的购房合同,并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若最终仍未能成功购得该房屋,则有权请求解除原有的购房合同,同时要求卖家全额退还已支付的购房款项以及相关利息,并对因此产生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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