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南雄延期交房有赔偿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逾期交付房产的行为应视为违反合同约定的违约行为,因此,此种情形下,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同时对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进行补偿。若一方当事人在合同中构成违约,其理应被要求承担继续履行合同义务、采取补救措施以改正违约或赔偿另一方因违约而遭受的实际经济损失等违约责任。对于因违约行为给对方带来的经济损失,损失赔偿金额应当与违约行为所导致的实际经济损失相匹配,这其中也包括了在合同正常履行完毕之后,本可预期获得的经济收益。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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