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江油怎样退购房定金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商品房购买过程中定金的退还事宜,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了以下具体准则:如果在已签署并生效的买卖合约内,某一方当事人严格遵守了自身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那么其所支付的定金便可以申请退还或者是以同等价值的货币作为补偿方式予以结算。
然而,倘若另一方当事人未能按照约定履行其应尽的职责,那么其所收取的定金将会被双倍返还给已经支付定金的一方当事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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