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济南是延期交房的规定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延迟交付房产之处理办法如下所示:在该情况下,购房者有权利要求开发商及时完成交房事宜,同时也有权向其主张因逾期而导致的经济损失;
如若催告之后的三个月内仍然无法取得房产并且开发商未能提供充分合理的解释,那么购房者可以依法解除购房协议,要求开发商全额退回所支付的购房款项,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利息以及其他相关的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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