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强制保险不赔自己吗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保险索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交强险的赔偿事宜,实际上并不包含对自身车辆或人员的赔付。从严格意义上讲,交强险并不具备自我赔付的功能。根据《交强险条款》中的相关法规,对于“受害者”这一概念的定义明确指出了其并不涵盖被保险车辆的本车驾驶员和乘员以及被保险人本身。因此,在涉及到全责情况下的交强险理赔时,被保险人自身并不在赔偿范围之内。
交强险,即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造成的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它是我国首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其保费实行全国统一收费标准,由国家统一规定。然而,值得注意的是,不同类型的汽车所适用的交强险价格会有所差异,其中最主要的影响因素便是汽车的座位数量。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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