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产证办好预售合同没了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您在办理完毕房产证之后遗失了购房合同,那么您可以选择进行补办手续。如果是在未曾进行预售登记之前丢失合同的话,只需要将剩余的购房合同作废处理,然后与开发商重新签署一份新的购房合同即可。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于双方当事人都具有法律上的约束效力。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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