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延期交房是按多少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延迟交付房屋事宜进行的赔偿标准设定如下,即,若发生延期交付情况,则应按照每日向买方支付商品房整体交易金额的万分之五作为违约金之额度。如果任何一方当事人认为已约定的违约金过高,并据此提出减少要求,那么其所主张的违约金应以超过实际损失的30%为基准进行适度调整;反之,如果当事人认为约定的违约金过低,不足以弥补其所遭受的损失,则可依据实际损失来确定新的违约金数额。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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