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发商延期交房违法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购买房产过程中,若出现逾期交付房屋的情况,通常情况下并不会构成法律意义上的违法行为,而应视为房地产交易中的违约行为。当该违约行为发生后,买受人有权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向出卖方发出催告函,要求其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履行交房义务。在此种情形下,如出卖方仍未按照约定时间进行交付,则买受人有权请求出卖方赔偿因逾期交付所导致的经济损失;
然而,如果经过催告后,出卖方仍然未能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完成交房,并且未能提供充分、合法的理由来解释其延迟交付的原因,那么买受人便有权利依法解除购房合同,同时要求出卖方承担因此产生的所有经济损失。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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