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东营购房定金能不能退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相关规定,在购买房屋时所支付的定金是可以退还的。具体而言,若因为特殊原因或者由于政策变动以及自然因素等不可抗力造成双方无法签订正式的房产交易合约;对于协议及补充协议中的主要内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最终导致无法进行签约的,这种情况下,无论过错方归属于哪一方,均可要求退还已经缴纳的定金;如果是销售方违反了先前的协议约定,则可以要求其退还双倍的定金作为补偿。
然而,如果是购房者自身违反了协议约定,那么此时定金将不予退还,并且需要按照协议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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