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同安巴厘香泉延期交房如何维权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开发商未能按照约定时间交付房屋时,买方可通过向其发出书面督促函的方式,与对方共同商定并确定合同的最终执行期限,并要求开发方于此限期内尽快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在书面督促书送达满三个月后,若开发商仍未履行应尽职责,则买方可依法行使合同撤销权,同时由开发商承担相应的违约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2)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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