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男方不抚养子女离婚怎么判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此类情况下,倘若男方未尽到抚养未成年子女之责任,则法院在做出关于离婚的裁定时,往往需要全面权衡诸多复杂因素。
首要的考量要素便是子女的权益与福祉,进而审慎评估哪位父母的照料能使他们在身心发展上更为有利。 若为尚处幼年期的儿女,法官或将更多地偏向于将孩子交由母亲照顾。 同时,由于非直接扶养监护人的男方仍需负担起其子女的日常所需费用,因此法院也会依据男方的经济能力、子女的实际需求以及当地的生活水准等多方面因素,合理确定抚养费的具体金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