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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首付分期买房想退房该怎么办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若购房人士因不可抗力因素或开发商严重违反买卖合同义务的状况请求终止买卖交易,例如,开发商未能按照规划建设房屋、逾期交付等情况下,根据买卖合同及法律法规的相应规定,购房人士有权解除买卖合同且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或者据此与开发商进行协商以达成解除买卖合同的共识。
然而,若购房人士并不具备法定或约定的解约权利,那么在此情况下,购房人士试图解除买卖合同便构成实质性的违约行为。从法律层面来看,购房人士可采取以下措施应对:
(1)深入研究买卖合同中的相关条款,即是否明确赋予购房人士在此情况下的解约权利;实际操作过程中,开发商提供的合同往往鲜少包含此类约定。
(2)尝试与开发商协商解除买卖合同。若购房人士在支付款项等方面的确面临困境,通过与开发商展开积极沟通,并支付一定数额的补偿金或违约金,通常情况下,开发商可能会同意解除买卖合同;若以上两种途径皆无法实现,鉴于购房人士尚未支付剩余房款,则只能借助逾期付款等违约行为促使开发商主动提出解除合同,然而此举将使购房人士承担逾期付款等违约责任,因此建议购房人士在采取此策略之前,务必对买卖合同中的相关约定进行详尽研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还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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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8 5:5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