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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老头房产纠纷怎么处理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关于老年人群体所拥有的唯一居所问题,国家法律已经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即不得对其实施强制性的执行行为。当执行依据明确指出,被执行人需要将其居住的房屋移交给他人时,自执行通知书正式发出的那一刻起,便会为其预留出长达三个月的宽限期。在此期间,如果被执行人以该房屋乃是其个人及其扶养亲属维持生计所需的基本财产为由提出异议,那么人民法院将会对此不予采纳。
法律依据:
《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行政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第二十条金钱债权执行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执行人以执行标的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二)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三)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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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2 8:44: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