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品房拆迁补偿什么流程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为了取得合法的拆迁资格,拆迁方须先向政府相关机构提出申请并获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审批。
(二)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在房屋拆迁许可证中所规定的范围内将拆迁公告公之于众,以便广大市民了解相关信息。 (三)在接到房屋拆迁许可证后,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和拆迁方应积极主动地向被拆迁人和房屋承租人进行宣传教育,详细解读政策法规,解答疑问,确保他们充分理解拆迁事宜。 (四)在拆迁过程中,需要明确拆迁补偿标准和安置方案。通常情况下,对于未经合法手续建造或者超过批准使用期限的临时建筑物,是不予以任何形式的补偿的。拆迁补偿方式主要包括一般情形的补偿和特殊情形的补偿两种类型。一般情形的补偿方式包括货币补偿和房屋产权调换,同时还需结算价差;而特殊情形的补偿则由拆迁方单方面决定,可能仅提供货币补偿,也可能仅提供房屋产权调换及结算价差。 (五)在完成上述步骤之后,拆迁方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就拆迁补偿安置问题达成共识,签订正式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即协议拆迁)。 (六)如果双方未能就拆迁补偿安置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可通过仲裁程序解决争议,即裁决拆迁。 (七)若经过仲裁仍无法解决争议,则可采取强制拆迁措施。在此之前,拆迁方有责任就拆除房屋的相关事项向公证机关申请办理证据保全手续,以保证拆迁过程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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