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买卖预售合同效力如何判定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商品房预售合同效力的判断标准,具体包括如下方面:若商品房预售合同系遵循法律规定而订立,其自然具有法律效力;倘若尚未完成登记备案手续,一般情况下不会对合同效力产生实质性影响,然若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另有特别约定,则该合同将被判定为无效;
然而,若是在某一方业已全面履行主要义务后,另一方予以明确接受,那么此种状况下,即使未经登记注册,该合同仍应被视为合法有效。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当事人以商品房预售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当事人约定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商品房预售合同生效条件的,从其约定,但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除外。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