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判刑后还用办取保候审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案件被宣判之后,通常不需要再申请办理取保候审了。取保候审作为审判前采取的一项强制性的措施,其主要目的在于确保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在审判过程中的行为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并且在整个司法程序中配合开展工作,避免出现逃避法律责任的情况发生。
然而,当法庭对被告做出判决之时,被告便会步入执行刑罚的环节,在此阶段,取保候审已经失去了其存在的必要性和意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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