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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交了定金后发现无购房资格怎么办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在没有购房资格的情况下交付了定金,一旦发生纠纷,将无法进行退还。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出卖方会通过认购、订购以及预订的方式,从买受方处收取定金,以此来确保双方能够依照约定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若由于任何一方当事人的原因导致该合同未能最终成立,那么应该依据相应的法律条款对其所持有的定金进行处理和赔偿。
然而,若出现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特殊情形,例如自然灾害或政策调整等因素,使得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法顺利签订,此时出卖方有义务将定金如数退还给买受方。
值得注意的是,当楼市调控政策导致购房者丧失购房资格或者购买力下降时,购房者有权提出解除购房合同并收回定金。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民法典》第五百九十条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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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5 15:5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