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品房纠纷时限是多久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房地产纠纷案件,通常的法定诉讼时效设定为三年。如果涉及到延付、迟付或拒付租金等事项时,诉讼时效则会相应地缩短至一年。
至于最长的诉讼时效期限,则为二十年。在诉讼时效的最后半年内,倘若并非由于原告自身的过失行为而导致无法行驶请求权,比如因为不可抗力或是其他特殊原因的阻碍,那么在此种情况下,诉讼时效应当予以中止计算。待相关阻碍因素得以消除之后,诉讼时效期间将重新开始计算。 值得注意的是,开发商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的九十日内,必须积极协助业主完成房产证的办理工作,否则便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若法律另有特别规定的,应按照该规定执行。 然而,当权利遭受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后,人民法院将不再提供保护;但对于存在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依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是否延长诉讼时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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