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了定金购房违法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按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房地产交易双方当事人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进行友好协商后,可以签署相应的“定金协议”。关于定金金额的具体数量,买卖双方可自行协商确定,但需注意不可超越法定的上限额度——即不得超过所涉房产交易总价的百分之二十。
如若违反该条法律限制,超出的部分将被视为无效。购房者交纳定金的主要目的在于确保未来的房屋买卖合同得以顺利签署,尤其是在当前房价快速上涨的大环境下,对于买方而言,提前缴纳定金无疑具有更大的优势,因为卖方有可能因种种原因改变主意,不愿出售房屋。在此种情况下,买方有权要求卖方双倍返还定金,同时还能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要求对方赔偿房屋的溢价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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