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延期3个月还未交房可以退房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现行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如果所购置的房产延期交付达到或超过了整整三个月时间,并且在此过程中已经给予了多次的正式催促和提醒,那么作为买方的消费者便依法享有单方面宣布终止购买合同、退还房产的合法权益。接下来,消费者可以向出售方或者开发商发出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催告,同时与对方进行全面而细致的沟通,以期在合同履行的最后期限之前达成具体的共识和解决方案。
最后,如果催告的期限超过了整整三个月,那么作为买方的消费者将有资格行使解除购买合同的法定权利,并有权向出售方或者开发商追究其因违约行为而产生的相应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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