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济宁延期交房违法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购买房产的过程中,如若房屋交付出现逾期现象,通常情况下不构成违法行为。
然而,这仍然被视为一种违约行为。如果开发商未能在经过催告后的三个月合理期限内完成房屋交付,那么购房者有权向开发商提出赔偿请求,以弥补逾期期间所遭受的经济损失;而如果开发商在经过催告后的三个月合理期限内仍无法按时交付房屋,并且未提供任何正当理由进行解释,那么购房者则有权利解除购房合同,并要求开发商承担所有因此产生的经济损失。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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