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南充浣溪台延期交房有赔偿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延期交付房屋是一种违约行为,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且对于因此而导致的任何损失,违约方有责任进行赔偿。在一方违约的情况下,应当要求其承担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实施补救措施或者支付损害赔偿等违约责任。当违约给另一方带来了实际损失时,损失赔偿金额应相当于该违约行为直接或间接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这其中不仅包含了合同履行完毕后可能获得的预期收益。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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