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企业延期交房有赔偿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房地产开发商未能按期交付房屋,则买受方有权提出索偿要求。此种情况通常被定义为在房屋买卖合同中,开发商未能依照其所承诺的期限完成房屋交付的违约行为。针对此类由商品房买卖合同引发的争议和纠纷,人民法院将依法通知包销商参与诉讼程序;如出卖方、包销商及买受方已在合同条款中就各自享有的权益和应尽的责任做出了清晰且具体的规定,则应根据相关约定来界定并明确各方当事人在诉讼中的法律地位。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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