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桃江房屋质量问题怎么解决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购买住房之后,顾客在接受房屋时若察觉到其中存在的质量问题,便有权拒绝接收该物业,并需详细地对这些问题进行记录和保留重要的证据材料,比如说用摄影手段将这些反映出房屋质量不合格部位的情况给如实记录下来。
然后,客户应查阅其所签署的购房合同中有关房屋交付品质标准的条款内容及相关规定这部分的信息。如果在合同中有明确的规定,那么客户就可以依据合同中的规定来决定是否退房或要求开发商进行修复工作。当房屋的主体结构出现质量问题,或者房屋存在严重的质量瑕疵,已经影响到了客户的日常居住和使用体验,那么客户可以直接向开发商提出解除合同、退还房款以及赔偿相应损失的请求。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第十条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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