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若开发商未能按照购房合同所约定的期限完成房屋交付,则应依照该合同中所载明的赔偿标准进行赔偿。如协议并无明确规定相关的赔偿标准,那么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的规定,应参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由具备资质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来确定赔偿金额。
此外,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按照与购房者签订的合同约定,按时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交付至购房者手中。如果由于不可抗力因素或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导致无法按时交付,房地产开发企业也应该及时向购房者通报情况,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