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丹阳不购房了定金能退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向房地产开发商支付购房定金之后,若由于该公司的故意行为导致购房计划无法顺利进行或者履行购房合同过程中出现困难,则已经支付的定金应予加倍退回。
此外,倘若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无法签署并非由于任何一方当事人的过错或过失所导致,那么之前支付的定金也理应如数返还给买方。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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