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常德桥南房屋质量问题怎么解决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交房时所呈现的房屋存在着某种明显的质量瑕疵,而在保质期尚未结束之前,出售方必须毫无推卸地承担起对这些问题的修补责任。若出售方拒绝履行这一义务,或者在合理的期限内故意拖延修复工作,那么购买方有权自行进行修复,或者委托他人代为执行。在此过程中所产生的修复费用以及修复期间可能带来的其他损失,都将由出售方全权负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