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怀来县延期交房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商品房交付日期延误,您有权向开发商发送书面通知进行敦促。在敦促期结束后的三个月内,如开发商仍未能履行交房义务,您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并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然而,如果法律对此无明确规定或双方当事人并未就此达成任何协议,那么在经过对方当事人的催告之后,解除合同的权利应在三个月内行使。若对方当事人并未发出催告,则解除合同的权利应从您得知或应当知晓解除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若逾期未行使该权利,则解除合同的权利将自动失效。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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