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寓房预售合同书模板有什么内容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房地产预售合同得以构成并生效的要素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首先,在预售合同中有明确且详细的条款规定了所购商品房的具体位置、正式名称以及该房产的基本概况; 其次,明确了交易双方关于购买此房产的所有关键信息,比如销售方式、总价以及付款方式等; 再次,预售合同中还需明确房屋的实际交付时间和日期,以及双方各自应承担的违约责任等重要事项; 最后,出卖方必须已经成功地从购房者手中收取到了全额的购房款项。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 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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