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私人购房定金退吗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在遵守之一规定的前提下,如支付定金的一方未履行其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则该方无权索回已支付的定金;反之,若接受定金的一方同样没有履行约定的责任及义务,那么他必须以双倍的金额向支付定金的一方返还定金。
然而,这些规则的具体应用仍需根据合同条款进行判断。通常情况下,定金一旦交付便无法退还,除非出现以下特殊情况:
首先,如果由于非双方当事人所能控制或预见的原因,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顺利签订,此时,卖方有义务将定金全额返还买方;
其次,若由于非双方当事人所能控制或预见的原因,导致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未能顺利签订,进而影响到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正常履行,在此种情况下,当事人有权请求解除合同,而卖方也需要将收取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全额返还买方;
最后,如果接受定金的一方违反了合同约定,那么定金可以被退还;相反,如果支付定金的一方违反了合同约定,那么定金就不能被退还。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对方当事人能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当事人能请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还买受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15 10:0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