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预售证购房合同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可以请求法院宣告商品房买卖合同为无效。
首先,作为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时,必须先向有关主管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登记手续,并获得由国家颁发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倘若开发企业未能获得预售许可证,就私自将正在建设中的商品房出售出去,那么该公司与购房者所签署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便无疑会被视为无效。在此情况下,购房者有权依法主张该合同无效,并请求法院予以确认。 然而,假设开发商在与购房者签订合同时已经明确告知尚未取得预售许可证这一事实,那么购房者对于自己的购买决策应当负有一定程度的责任。在请求宣告合同无效的同时,购房者仅能要求开发商退还其支付的购房款项以及相应的利息,但无权要求赔偿任何经济损失。反之,如果开发商故意隐瞒或未曾告知购房者尚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事实,那么购房者除了可以要求开发商退还购房款项和利息之外,还有权要求开发商承担不超过其已支付购房款项一倍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第九条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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