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修文房产纠纷立案标准是什么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涉及房地产领域的纠纷在法律层面上向法院提起诉讼时,需满足以下四个基本条件:
首先,原告必须是与案件存在着实质性的利益关联的自然人或者法人等相关组织; 其次,必须要有明确的被告方; 第三,需要提出具体且合理的诉讼请求以及相关的事实依据和法律理由; 最后,该争议事项必须属于人民法院所管辖的民事诉讼范畴之内。为了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人民法院应严格按照法律规定,保障其享有充分的起诉权。对于符合上述起诉条件的案件,法院应在收到申请后的七个工作日内予以立案处理,同时将结果通知到当事人;而对于不符合起诉条件的案件,则应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裁定,决定不予受理。若原告对裁定结果表示不满,可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第一百二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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