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地产延期交房时间怎么计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说,我们会依据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的交房日开始计算逾期交房所产生的时长。若开发商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日期准时交付房屋,并且经过我们的催促之后三个月之内仍然没有执行合同规定,同时也无法提供充分合理的解释和理由,那么这种情况下我们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向开发商追偿已支付的购房款项及其对应利息,以及提出相应的违约赔偿要求。
然而,如果开发商在收到我们的催促通知后的三个月内已经完成了合同义务,即按时交房,那么我们就无权解除合同,但是我们仍然有权利要求开发商对超过合同约定日期的部分进行赔偿,以弥补我们因此而遭受的经济损失。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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