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保断交后可以累计年限吗 |
分类 | 医疗纠纷-医疗保险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医保与养老保险有所差异,在医疗保险方面,如果参保人在连续缴费过程中出现中断超过三个月的情况,将丧失领取医保福利待遇的资格。
因此,医疗保险的年限无法进行累积认定。 参保人如果是在就业期间以团体形式参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活动的话,他们所积累的实际缴费年限将始终累积计算;但若出现断缴现象,自断缴的次月起即刻终止享用医疗保险的权益。 在参保人能够在三个月时间内补齐所拖欠的费用的前提下,那么这段拖欠阶段的缴费年限都算入其个人医疗保险的实际缴费年限里,并可以继续享有相应的权益。 然而若超过三个月,则需要等到重新缴费之后的当月并经过第十三个月的等待期方可恢复享有医疗保险的相关权益。 对于单位而言,他们需按照规定及时缴纳医疗保险费用,只有这样,才能从缴费的那个月份开始正式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七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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