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宜都房产纠纷哪里起诉的多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房地产争议案件的法律裁决,其通常被授予位于财产所在地的法庭进行审理,此外,也可向被告人注册之地及合同条款中所规定的履行义务地点提起诉讼。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普通商品房的销售交易并不属于专属性范围之内,在此种情况下,若合同已得到履行且实际执行地点与协议中所预定的履行位置不相符时,应将该案提交至被告人注册之地以及协议中规定的履行义务地点进行审理;反之,若合同尚未得到履行,且协议中规定的履行义务地点并非原被告双方注册之地,则仅能将该案提交至被告人注册之地进行审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三十三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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