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定金能退款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前诸多房地产开发企业在与消费者签署正式的商品房购买协议前,通常会采用认购、订购以及预定等多种方式来收取对方的定金。
然而许多购房者在这样的情况下往往会误以为,购房中的定金如同其他形式的买卖交易一般,只要交纳了定金即可确保所选物品的保留权,若在交付后改变主意决定放弃该物品时,定金便可算作对商家的补偿。同样地,他们也将这种观念应用到了房屋购置中,认为一旦签订了商品房认购书,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未能成功购买该房产,定金均无法收回。部分购房者甚至主动选择放弃索回定金,这实际上是一种错误的理解。事实上,定金是完全有可能被退还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处理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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