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铺关门与物业纠纷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1.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共同协商与解:中国国务院制定实施的《物业管理条例》对于业主、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公司各自所享有的权益和应尽的责任已做明文规定。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可以在充分把握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经全体业主协商通过的管理规约和物业管理合同之规定的前提下,本着自愿和平等的原则,展开积极的沟通与协商,从而妥善解决可能出现的管理纠纷问题。
2.委托第三方进行调解:此方法是指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可以将存在的纠纷交由第三方处理,由该第三方作为中间人,主持并推动双方进行友好协商,最终促使双方在自愿和平等的基础上达成调解协议。通常情况下,调解可以分为民间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三大类,例如,物业公司所在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就可以承担此类调解工作。 3.提交仲裁机构仲裁:若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在产生纠纷之后,依据中国《仲裁法》第4条的规定,可以按照物业管理公司事先约定的仲裁条款或者在纠纷发生后自愿签订的仲裁协议,将争议提交至具有管辖权的仲裁机构,也就是物业管理公司所在地区的仲裁委员会进行裁决,以此来解决双方的纠纷。 4.向相关部门投诉:当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之间的纠纷无法通过上述途径得到有效解决时,业主有权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49条的规定,向其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投诉。 5.向法院提起诉讼:若业主在经过上述四种方式尝试后,仍然未能解决与物业管理公司之间的纠纷,那么业主可以选择将争议诉诸于法院,或者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法行使审判权,以公正合理的方式解决纠纷。 6.更换物业管理公司:若以上所有方式均未能令业主感到满意,那么业主有权考虑更换物业管理公司。
法律依据:
《仲裁法》第4条依照物业管理公司中的仲裁条款或者纠纷发生后自愿订立的仲裁协议,将纠纷提请有管理权的仲裁机构即物业管理公司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进行裁决以解决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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